
为坚决阻断新冠肺炎疫情传播途径,有效遏制疫情通过交通渠道扩散和蔓延,根据中共怀化市委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《关于对主城区实施全城管控的命令》(怀防控令〔2022〕3号)有关要求,现就主城区交通管制期间车辆通行管理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一、主城区全域实行道路交通管制,车辆“凭证通行”,非必要不上路。
二、必须出行主城区车辆按照以下标准管控。
1.军车、警车、消防车、救护车、工程抢险车辆、持有市委疫情防控指挥部通行证的公务车辆可以直接通行。
2.保障市民生活和城市基本运行的水电油气、物流快递、通讯、环卫、粮油肉菜供应的车辆,凭单位出具的证明由单位负责人带单位承诺书,统一到市委疫情防控指挥部交通组办理进出主城区卡口通行证。
3.企业生产经营必须物资的运输车辆,凭怀化市委疫情防控指挥部发放的通行证通行。
4.来主城区的就医车辆凭医院转诊单通行。
5.所有进出主城区车辆的司乘人员必须凭健康码、行程码“绿码”及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通行。
三、主城区范围内的车辆由社区进行小区管控,必须进出小区的交通工具按照以下标准管控。
6.进一步严格人员流动管控,除参与疫情防控及保障市民生活和城市基本运行的水电油气、物流快递、通讯、环卫、粮油肉菜供应等公共服务和国计民生重点行业人员外,其余居民实行严格居家。上述人员出入小区由单位出具证明,到所在街道申领“通行卡”,凭“通行卡”出入所居住的小区。
7.主城区市民按规范定时定点采核酸、领取生活物资、紧急就医等情形需车辆出行的,凭物业(无物业小区由街道负责)发放的通行证在主城区内通行。
8.所有进出小区车辆的司乘人员必须凭健康码、行程码“绿码”通行。
四、严格监管执法。
9.公安交警和社区力量加强联合巡逻执法,对拒不执行防疫要求、强行冲卡、暴力抗法、造谣传谣等违法行为造成疫情传播的,由执法机关按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》等法律法规,依法果断查处。
中共怀化市委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
怀化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
2022年3月18日
责编:周喜
来源:中方县融媒体中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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